
为深入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有关事项,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2025年11月6日起,自治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和建筑垃圾供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供需平台”)进行试运行阶段。系统正式启用时间根据试运行情况另行通知。
系统功能作用
1.审批系统用于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运输、消纳核准,直接利用需求信息登记业务办理。
2.供需平台为建筑垃圾可供应方及需求方提供信息发布渠道,促进供需对接,进一步提高全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自试运行之日起,全区范围内符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工作的通知》(宁建规发〔2025〕4号)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业务时,须通过“审批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和办理,原则上不再接收线下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发布建筑垃圾供需信息的,可通过“供需平台”进行登记发布。
线上办理途径
展开剩余59%企业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登录并办理相关业务。
(一)直接访问入口。直接登录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http://222.75.43.226:8081/zwdt),登录后在下方“特色专栏”点击“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供需信息平台”进行办理。
(二)门户网站入口。访问宁夏政务服务网,在首页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块,登录后进入“宁夏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切换至业务所属的市或区(市、县),在“特色专栏”点击“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供需信息平台”进行办理。
发布于:北京市盛多网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